阿壩州人民檢察院“鶴翔蘭薩”高原濕地保護公益訴訟品牌
LOGO征集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緊扣川西北阿壩生態示范區建設,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立足檢察機關公益訴訟職能職責,以高原濕地生態保護為抓手,創建了“鶴翔蘭薩”高原濕地保護公益訴訟品牌,現面向全社會征集該品牌LOGO。
一、征集時間及范圍
(一)征集時間:從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1日止。
(二)征集范圍:團體和個人均可投稿。
二、作品要求
(一)應征作品應聚焦“鶴翔蘭薩”高原濕地保護公益訴訟品牌意義及定位。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地處青藏高原東南緣,長江上游主要支流岷江、大渡河縱貫全境,是黃河流經四川唯一的地區,是黃河上游的重要水源地。四川省委提出“一干多支”發展戰略,為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確立了“川西北生態示范區”的發展定位,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肩負著守護兩大母親河的光榮使命和艱巨任務,提出建設“一州兩區三家園”戰略目標。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兩級檢察機關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引,認真踐行長江黃河上游生態“重在保護、要在治理、高質量發展”理念,深入貫徹省委王曉暉書記“樹牢上游意識、強化上游擔當,堅決扛起長江黃河上游生態保護政治責任”的指示要求,立足檢察機關公益訴訟職能職責,創立了“鶴翔蘭薩”高原濕地保護公益訴訟品牌。“鶴翔蘭薩”意為黑頸鶴飛翔的濕地,蘭薩為藏語濕地一詞的音譯,“鶴翔蘭薩”品牌寄托了阿壩州檢察官對濕地生態保護的美好愿景。阿壩州檢察機關著力打造“鶴翔蘭薩”高原濕地保護公益訴訟品牌,就是立足阿壩生態保護實際,突出阿壩公益訴訟特色亮點,以點帶面推動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工作全面發展。
(二)應征作品應創意新穎獨特,構圖簡潔明快,具有時代感、藝術感特點和較強的視覺沖擊力;易于識別記憶和推廣宣傳,辨識度高,應用性強,適合在各種載體和環境中制作傳播應用。
(三)應征作品設計稿應附有對圖形標識和字體的創意文字說明(500字以內),包括設計的圖樣、技術文字說明(圖樣尺寸、比例、顏色等)和設計圖樣的理念說明(該設計蘊含的意義、寓意、背景等);圖形標識和字體設計稿應附立體、彩色等效果圖,并提供標準用色和專用字體設計稿。LOGO作品圖形電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1兆。
三、評選程序和獎勵辦法
(一)評選程序。主辦方聘請專家組成評委會,對所有符合要求的應征作品進行初評,選出6件入圍作品,并指導候選作品作者進一步修改完善設計。在此基礎上,由評委會審議并最終確定阿壩州人民檢察院“鶴翔蘭薩”高原濕地保護公益訴訟品牌LOGO。
(二)阿壩州人民檢察院“鶴翔蘭薩”高原濕地保護公益訴訟品牌LOGO征集獎勵辦法。
在6件入圍作品中,設一等獎作品1件,獎勵人民幣8000元;二等獎作品2件,各獎勵人民幣3000元;三等獎作品3件,各獎勵人民幣2000元,并頒發證書。最終確定的阿壩州人民檢察院一等獎“鶴翔蘭薩”高原濕地保護公益訴訟品牌LOGO將在各類平臺發布推廣宣傳。
四、有關要求
(一)應征作品必須為原創。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表或制作,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如設計方案發生法律糾紛,由投稿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主辦方和投稿人系委托合同關系。入圍作品設計者須承諾其作品的知識產權全部歸主辦方所有,凡投稿均被視為認可本約定。主辦方享有永久免費使用入圍作品進行各種形式宣傳及衍生產品制作的權利,不再另付報酬,并有權對其加工修改和再創作。
(三)投稿人須在規定時間內遞交應征作品的電子版文件及紙質文稿,另附紙張注明投稿人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通訊地址、郵編、聯系電話等個人信息。應征作品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1096295582@qq.com,紙質文件信封上注明“阿壩州人民檢察院‘鶴翔蘭薩’高原濕地保護公益訴訟品牌LOGO征集作品”字樣,郵寄地址:四川省馬爾康市南木達街3號阿壩州人民檢察院第六檢察部,郵編:624000。
(四)應征作品和文稿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五)獲獎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行繳納相關稅金,投稿人在參加本次活動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自理。所有應征作品和文稿無論使用與否,一律不予退回,請自留底稿。
(六)阿壩州人民檢察院“鶴翔蘭薩”高原濕地保護公益訴訟品牌LOGO征集的未盡事宜,由主辦方負責解釋。咨詢聯系人:潘女士,聯系電話:0837-2855962。
阿壩州人民檢察院
2022年9月21日
https://mp.weixin.qq.com/s/1tUgoq-chR6ZqFU9aafb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