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寧高新區黨工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于開展遂寧高新區人才工作宣傳標語及人才LOGO征集活動的公告
為塑造遂寧高新區良好人才品牌形象,擴大對外知名度和美譽度,擬開展人才工作宣傳標語及人才LOGO征集活動。特制定建議方案如下。
一、活動主題
人才工作宣傳標語及人才LOGO征集活動
二、主辦單位
遂寧高新區黨工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 征集內容
人才工作宣傳標語3條、人才LOGO圖像1個
四、 園區人才工作簡介
遂寧高新區作為遂寧市委、市政府落實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國家戰略的主要載體,圍繞“五高四新兩區”(五高:顏值高地、產業高地、創新高地、開放高地、人才高地;四新:新發展理念、新技術應用、新業態聚集、新模式創造;兩區:高新產業集聚區、樞紐經濟示范區)發展目標和構建“亮點在高新”市域發展新格局定位,加快建設群英薈萃人才高地,“近悅遠來”人才生態不斷凸顯。政策先行,以“高新人才十條”為統攬,制發“高新菁英卡”服務人才安居、創新創業、就學就醫等各個領域;創新領航,建成“中科院微小衛星創新研究院遂寧衛星測控站”“重慶大學鋰電及新材料研究院”“四川大學國家技術轉移中心遂寧分中心”等高端科技平臺;服務保障,高標準建成“遂寧人才之家·高新人才驛站”、“拎包入住式”人才公寓,常態化開展“人才咖啡時”等交流活動。匯英才、聚智慧,為遂寧筑“三城”興“三都”,加速升騰“成渝之星”,提供高新發展動能、高新智力支撐。
五、作品要求:
(一)人才工作宣傳標語征集
1.宣傳標語應響亮有力、易記上口,體現思想性、文學性和時代感,具有較強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傳播力。
2.體現高新元素,準確反映識才惜才敬才愛才的鮮明特點,激勵人才各展所長、貢獻才智的工作理念,具有較強的親和力和吸引力,能打動人心、讓人耳目一新。
3.字數控制在15個字以內,適合在網絡、電視、廣播、報刊、戶外廣告等載體宣傳推介,將“高新”“人才”融入標語更優。
4.在提交宣傳標語時,一并提交創作理念說明,字數控制在200字以內。
(二)人才LOGO征集
1.宣傳標識要有象征性、創意性、感染性和視覺沖擊性,充分反映園區特色和人才工作特點。LOGO應具有一定的構成規則,構圖創意獨特,圖案清晰流暢,色彩簡明大方,寓意貼切,給人深刻印象。
2.提交的作品須為彩色原稿件,并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顯示,應包含AI/PSD/CDR等格式的設計原件,同時每件作品需提交一幅精度不低于300dpi的JPG格式的導出作品圖片;作品圖片上任何地方均不能出現任何作者或參與機構的相關信息。
3.提交作品時需附300字以內的LOGO創作理念說明,簡要闡述作品設計的創意構思和蘊含寓意。
4.作品要適用于平面、立體和電子媒介的傳播和再創作,應考慮在各種載體和環境中制作運用,并提交相關應用場景效果圖。
六、活動流程:
(一)投稿時間
1.時間:即日起至10月13日
2.投稿方式:投稿作品請發送至sngxqdqgzb@163.com,并在郵件主旨中注明“遂寧高新區人才工作宣傳標語及人才LOGO征集活動”。投稿內容包括宣傳標語、logo設計稿及作品詮解,并附作者個人信息(姓名、通訊地址、有效身份證號、聯系電話和電子郵箱等)。
聯系人:席女士
聯系電話:0825-2664525
(二)初評
1.時間:2022年10月14日
2.評選方式:由人才辦組建評審組評出20個入圍作品(人才工作宣傳標語、人才LOGO各10個)。
(三)網絡投票
1.時間:2022年10月15日-10月17日
2.評選方式:在“遂寧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微信公眾號開通投票通道進行公眾投票,選出網友最喜愛的設計作品。
3.本次投票結果僅作為最終評選參考依據,不作為終評結果。
(四)終評
1.時間:2022年10月18日-2022年10月19日
2.評選方式:由人才辦組建評審組進行最終評選,結合網絡投票結果評出:人才工作宣傳標語采用獎3名;人才LOGO采用獎1名、人氣獎2名。
(五)公示
1.時間:2022年10月20日—2022年10月24日
2.公示方式:本次征集活動結果將會通過遂寧高新區官方網站平臺(https://gxq.suining.gov.cn/home)及“遂寧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微信公眾號公示。
七、 遂寧高新區人才工作宣傳標語及人才LOGO征集獎項及獎金
(一) 人才工作宣傳標語采用獎3名,獎金1000元;
(二)人才LOGO采用獎1名,獎金5000元;人氣獎2名,獎金1000元。
八、注意事項
(一)應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權、版權糾紛等法律問題,由作者本人承擔法律責任。所有應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一經發現,將取消資格,如已發放獎金即原額追回。由此引發的糾紛,由應征者承擔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如遇作品雷同時,一律按投稿時間靠前者為有效應征作品)
(二)應征作品若獲獎,則視為應征者同意主辦單位擁有對該作品的一切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對作品的一切平面、立體或電子載體的全部權利),應征者不得再轉讓第三方或用于產品開發。主辦方有權對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開發、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等活動,無須征得應征者的同意,并有權向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商標注冊。
(三)應征者需保留高精度的符合設計規范的電子稿原件,以便獲選后提供給主辦方。
(四)采用獎作品設計者,在獲獎后需配合主辦方在細節上完善作品。
(五)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主辦方所有,凡投稿人均視為認可本說明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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