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集江蘇省海域執法監督中心“先鋒自然·潮頭艦”文化工程品牌標識(LOGO)的公告
為推進新時期江蘇省海域執法監督中心特色文化建設,樹立品牌內核,打造具有辨識度、認知度的品牌形象,現開展“先鋒自然·潮頭艦” 文化工程品牌標識(LOGO)征集活動,具體內容如下。
一、征集時間
征集活動即日起至2022年11月9日止。
二、征集對象
向社會公開征集,單位及個人都可參加。
三、品牌形象
1.品牌形象能充分展示“先鋒自然·潮頭艦”文化工程獨特內涵和豐富外延,得到社會大眾普遍認同。
“先鋒自然·潮頭艦”文化工程聚焦江蘇省自然資源廳“先鋒自然”建設目標(江蘇省自然資源廳“先鋒自然”品牌LOGO見附件),堅持以黨建為引領,立足護海養海強海職責,傳承單位六十多年海洋文化,弘揚“依海而生、依艦而行、勇立潮頭、劈波斬浪”精神,以“立潮頭乘風破浪,爭先鋒奮楫揚帆”為主旨,培育塑造“先鋒自然·潮頭艦”品牌形象。
品牌的內核是:立潮頭,向海圖強。“立潮頭”是江蘇省海域執法監督中心的歷史文化精神,也是時代要求;“向海圖強”是實現海洋強國強省的路徑,也是單位的奮斗目標。
2.品牌形象能緊密結合江蘇省海域執法監督中心職能和文化歷史。
江蘇省海域執法監督中心前身是江蘇省海洋漁業指揮部,成立于1958年,半個多世紀以來一直致力于海洋行政管理工作。黨的十八大以來,單位所屬公務船曾參與東海釣魚島、南海黃巖島及西沙鉆井平臺等巡航護航任務。2018年機構改革后,單位轉隸至江蘇省自然資源廳,2021年正式更名。單位職能為負責全省海洋、海島海域等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江蘇省蔣家沙竹根沙海域綜合管理,參與重大海洋災害應急處置和海洋生態調查、預警、監測等工作。
近年來,單位獲全國青年文明號、共青團自然資源部青年文明號示范創建集體、全國海洋廉政文化建設示范點、全國科普教育基地、全國模范職工之家、江蘇省文明單位、江蘇省工人先鋒號、省委組織部黨員教育實境課堂示范點、省級機關黨支部書記工作室示范點、省級機關法治文化建設示范點等各類榮譽。
四、設計要求
1.作品應主題鮮明、寓意深刻、創意新穎、構圖簡潔、色彩明快,富有藝術感染力和視覺沖擊力。
2.作品需有設計創意的詳細文字說明,闡明LOGO的意義、設計構思和具體內涵等。
3.作品須為彩色設計稿,易懂、易記、易識別,設計圖稿需存儲為JPG、PNG格式,圖案控制在1200×1200像素以內,色彩模式為RGB色,大小在2M以下,圖片分辨率在300dpi以上。
4.投稿人須保留作品源文件,源文件寬度及高度不得低于2500像素,并在獲獎后向征集方提供源文件。
五、提交方式
1. 投稿人在規定時間內將作品發送至郵箱 ,郵件地址為jstdxh@163.com,文件名為“LOGO征集-姓名-聯系電話”。
2.個人投稿的應提供姓名、單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通訊地址等;單位投稿的應注明單位名稱、注冊地址、通訊地址、聯系人及電話。
3.本次活動不收取任何活動報名費,所有作品投稿一次,不可反復修改、重復投稿。
六、征集江蘇省海域執法監督中心“先鋒自然·潮頭艦”文化工程品牌標識(LOGO)獎項設置
活動設置采用獎1名,由征集方向獲獎投稿人發放證書及獎金人民幣10000元;設置入圍獎4名,由征集方向獲獎投稿人發放證書及獎金人民幣5000元。作品征集時間截止后,由征集方組織專家對征集作品進行評審,并向社會公布獲獎情況。
備注:獎金均為稅前金額,獲獎者應按照相關國家及地區的法律規定納稅(采用獎與入圍獎不重復發放)
七、相關要求
1.作品必須為原創設計,未抄襲、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識產權,且未以任何形式發表過,也未以任何形式為公眾所知,若因此產生了爭議或糾紛,一切法律后果由投稿人承擔。
2.投稿人保證對其投稿的文字、信息、圖片、照片等任何表現形式的資料享有合法權益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若為他人投稿,投稿人須保證已經過當事人同意,并獲得授權;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權,由投稿人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3.作品一經投稿并經評選入圍,則視為同意征集方擁有對該設計作品的全部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商標權),征集方有權對該作品進行修改、組合、授權、許可、保護和各種開發應用。投稿人不再享有與該作品有關的任何知識產權。
4.如果出現創意相同或類似的應征作品,則以收件時間來確定第一創意者。
5.征集“先鋒自然·潮頭艦”文化工程品牌標識(LOGO)結果公布后,未獲獎的作品即可自行處理。
6.凡投稿均視為認同本活動方案所有內容。
7.其他未盡事宜由江蘇省海域執法監督中心、江蘇省土地學會負責解釋。
聯 系 人:江蘇省土地學會 曹華
聯系電話:025-86599830
江蘇省土地學會
2022年10月8日
附件查看:https://mp.weixin.qq.com/s/jNhS-pYEzzawOqI6qjjhz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