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將屈原文化公園打造成宜昌屈原文化“一標三地”建設重要載體,以新視野、新手法推動屈原文化活化展示,現舉辦“2022年湖北宜昌屈原文化公園雕塑創作大賽”,面向全球征集反映屈原文化的雕塑作品。
大賽背景
宜昌建設屈原文化公園,是宜昌新時期提品質、增能級、走向國際的精神內核和重要引領,是繼承和弘揚屈原文化、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發展、創新性轉化的重要行動,是服務和支撐長江國家文化公園的重要舉措。
屈原文化公園由宜昌城發集團投資建設,選址在宜昌市中心城區長江以南磨基山片區,總用地面積約236公頃,核心建設面積約66.4公頃。項目已于今年8月開工建設,建設內容包含一座書院、一組園林、一條文化街、一組雕塑、一臺戲、一個酒店、一個營地。
其中,“一組雕塑”為本次創作大賽征集內容,要求以屈原作品或人物雕塑為文化主線,以藝術化手法展現屈原文化,成就中國屈原文化雕塑之城。
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宜昌城發集團
承辦單位:宜昌屈原文化發展有限公司 屈原文化研究院
創作主題
大賽主題:屈原的世界 世界的屈原
作品主題:提取屈原作品、屈原精神等元素進行創作。屈原文化公園雕塑主軸線上的愛國主題雕塑、求索主題雕塑、天問主題雕塑。
作品征集
參賽對象
國內外藝術家、設計師、在校師生及相關機構
作品應用場景
1.屈原文化公園屈原廣場雕塑主軸線;
2.屈原文化公園室內外各個景觀節點;
3.宜昌市重要道路、公園、廣場等景觀節點和公共場所。
(宜昌屈原文化公園屈原廣場景觀雕塑布置軸線圖)
報名投稿
1.報名與初評投稿
參賽者須在規定時間內將《報名登記表》(PDF簽字掃描文件及Word電子版文件)、《參賽者承諾書》(PDF簽字掃描文件)、作品設計稿放入一個文件夾,文件夾按照“作品名稱-參賽者姓名-單位名稱”的格式命名并發送至投稿郵箱。國外參賽者原則上用英語填寫。
作品設計稿應包含正面、背面及兩側不同視角,完整呈現作品形式與創意,作品圖片文件每張不小于2MB(最好是實體、模型照片)。
*《報名登記表》《參賽者承諾書》見文末。
2.復評投稿
入圍復評的作品,參賽者須按要求報送立體模型小樣。立體模型小樣原則上最短邊尺寸不小于30厘米,最長邊尺寸在200厘米以內,放寬小稿尺寸有利于創作雕塑塑造的發揮(須真實地表達作品在實際環境中的效果,要求模型的材料、色澤、質感以及各部分之間的大小比例關系與實際成品相仿)。如有特殊要求,需提前與組委會聯系。
作品要求
1.主題鮮明。體現屈原文化愛國求索的精神內涵,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進一步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充分彰顯文化自信。
2.新穎現代。作品形式要新穎獨特、簡潔凝練、精致和諧,展現藝術的美感和視覺沖擊力,滿足群眾對美的追求。
3.尊重地域特色。體現大賽主題,靈活運用材質,創作具有屈原文化特色的作品,要充分考慮宜昌本地風土人情和周邊生態環境條件。
4.符合規范要求。參賽作品的類型、尺寸、材質等要素要符合國家相關規定規范。
5.開放包容。體現創作者的美學感悟與深度思考,尊重多元文化,體現國際性與開放性。
評選獎勵
1、評審
初評:由相關部門、相關領域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對征集的作品進行評審,評出入圍作品。
復評:以展覽的方式展出作品立體模型小樣,綜合專家及公眾意見,選出獲獎作品。獲獎作品中選出部分作品方案進行落地制作(與參賽者另行簽訂藝術創作與制作合同)。
2、時間節點
初評時間:2022年11月30日;
初評結果公示時間: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11日;
復評投稿截止時間:2023年2月7日;
復評評審時間:2023年2月10日;
復評結果公布時間:2023年2月15日。
3、獎項和獎金(含稅)設置
/ 一等獎(1名)
獎金10萬元,共10萬;
/ 二等獎(2名)
獎金5萬元/人,共10萬;
/ 三等獎(5名)
獎金3萬元/人,共15萬;
/ 優秀獎(10名)
獎金0.6萬元/人,共6萬;
/ 入圍獎(20名)
獎金0.3萬元/人,共6萬。
*上述所有獎項涉及的稅費由獲獎者自行承擔。
大賽聲明
1.凡提交作品參加本活動的參賽者均視為已承認并遵守本公告的各項規定。
2.投稿作品必須原創,作者應擁有作品全部的知識產權及使用權,且未在任何場景投入使用,杜絕抄襲和一稿多投,因抄襲或者一稿多投產生的糾紛均由投稿人承擔全部責任。
3.參賽作品方案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名譽權或其他任何合法權益。如有以上行為,組委會有權取消其參賽/獲獎資格,若因此產生糾紛,由參賽者承擔全部責任。
4.參賽作品投稿后則視為同意主辦方擁有對參賽作品全部的所有權、使用權、著作權、及其他知識產權。主辦方及主辦方授權單位有權對作品進行修改、組合和應用,包括但不限于復制、再設計、發行、宣傳、出版、攝影、錄像、研究、展覽及實施等形式的權利,主辦方實施上述行為,不再另行向參賽作者支付費用。
5.因丟失或損壞、誤寄、失竊或其他非主辦方的原因造成參賽作品丟失或是損壞的主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獲獎作品將由主辦方收藏。主辦方有權永久使用獲獎作品,并可以授權其他組織機構進行包括但不限于展覽及實施等形式的相關使用和宣傳推廣。若作品實施成品放大制作,獲獎作者本人須參與實施制作過程的深化創作。設計協作費另行協商。
7.后期實施雕塑放大落地制作相關費用,與參賽者另行簽訂藝術創作與制作合同,須創作者本人參與設計優化、制作安裝全過程。參賽者應配合(授權)辦理相關作品轉讓、登記等手續。
8.參賽作品無論是否采用均不退回,請作者自留底稿。
9.大賽不收取任何參賽費用,參賽者在參賽過程中發生的郵寄、打樣、差旅等費用由參賽者自行承擔。
10.本次大賽不組織踏勘現場,參賽者可自行踏勘。主辦、承辦單位對參賽者的自行踏勘不承擔任何責任。
11.若對獎項結果有任何爭議,一切均以終評結果為準。為保證賽事的公平性及作品質量,組委會保留對獎項適度調整的權利:如獎項空缺、獎項增額等;
12.本次大賽所有相關資料僅供參賽者個人參賽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散發傳播,否則,主辦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13.本次活動所有有關的一切爭議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
14.主辦方對本活動保留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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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報名登記表》《參賽者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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